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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華社北京4月23日電(記者張漫子、俠克)記者從北京市國有文化資產管理中心獲悉,該管理中心與16家北京金融機構于23日簽署出資意向協議書,與首都文化公司進行比較,以處理文化公司融資后的后顧之憂。
據了解, 的金融機構包括9家銀行、5家擔保機構和2家融資租賃機構。 地方財政根據金融機構出資的額度,按1:3的比例分配資金,風險出現后對金融機構的補償比例最高可達50%,補償金額最高可達200萬元。
長期以來,輕資產中小微文化公司面臨融資難的困擾,加之之前流傳的抵押物不足,金融機構對文化公司提出的融資訴求常常不愿融資。 北京此次實施的風險補償政策,將鼓勵越來越多的金融機構加強對北京文化產業(yè)的資金投入力度,依靠政府少量的財政資金投入,為首都文化產業(yè)的快速發(fā)展和全國文化中心建設引入源源不斷的活水。
北京市國有文化資產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,與其他扶持政策相比,北京出臺的風險補償金政策的一大創(chuàng)新是金融機構也拿出部分資金,與財政資金共同形成資金池,風險共同承擔。 風險補償政策的作用是鼓勵金融機構敢于向小微文化公司融資,也向小微文化公司增信。 小微文化公司向銀行申請融資時,如果該公司納入風險補償范圍,將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銀行放貸率,緩解銀行為小微文化公司融資一定的后顧之憂。
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資擔保企業(yè)董事長邢洪旺表示,“對小微文化公司融資來說,擔保機構主要是上啟下的中樞作用。 文化公司無力償還的情況下,違約風險常常被轉嫁到擔保企業(yè)身上。 有了風險補償政策,將鼓勵越來越多的微型文化公司擔保,獲得版權、著作權等無形資產融資的文化公司獲得資金的可能性也將提高。
譚鵬
標題:【快訊】北京推出文化公司風險補償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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