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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益和風險在任何市場都是成比例的,伴隨著高收益必然是高風險。 剛性兌換沒有法律依據,市場參與者往往期望剛性兌換和隱性負擔,只考慮利潤而不考慮風險。 只有參與者有風險意識,金融市場才能更有效地發(fā)揮市場的作用

日前,滬超日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(fā)行的債券未能按期全額還本付息,開創(chuàng)了國內企業(yè)債券違約的先例,打破了金融產品剛性兌付的慣例。 4月8日,停職已久的*st超日公布相關事項進展情況,企業(yè)正式向債權人提出破產重整申請,*st超日或據此進入破產重整程序。

今年以來,信托市場多次響起兌付警報,輿論對信托產品剛性兌付神話崩潰的關注日益增加。

剛性兌付是指金融產品到期后,必須向投資者按約定支付本金和利潤,不能兌付或兌付困難的,應由金融公司或相關機構見底解決。 這種方法毫無根據,金融產品“零風險、高收益”的新聞四處傳播,結果市場參與者因剛性兌付和隱性負擔而尚存在期待,大多只考慮利潤,不考慮風險。

近年來,影子銀行產品的競爭以高收益率為首要賣點,投資者看哪個收益率高,擠破頭搶高收益率的產品,客觀上加劇了市場的道德風險,助長了不合理的金融產品和不合理的投資現象的滋生。 因此,單個產品違約后,銀行、政府等相關方面可以通過實行隱性擔保、剛性兌付來掩蓋短期風險,但不消除風險因素,從長遠來看,容忍風險累積,給市場帶來的危害更大

金融產品剛性兌付和隱性擔保已成慣例,如果不符合市場運行的實際和規(guī)律,市場行為將發(fā)生扭曲,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將失敗,從而影響金融市場化的進程,影響金融業(yè)整體的可持續(xù)健康和快速發(fā)展。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市場要在資源配置中發(fā)揮決定性作用,其前提是全社會需要尊重市場運行規(guī)律,堅決按照市場規(guī)律工作。 不打破金融產品的剛性兌付,不處理由此引發(fā)的市場扭曲的快速發(fā)展問題,很難使市場在金融資源配置中發(fā)揮徹底的決策性作用。

收益和風險在任何市場都是成比例的,伴隨著高收益必然是高風險。 金融產品打破剛性兌付是市場力量實現資源優(yōu)化配置的必然。 并且,讓投資者承擔必要的風險,是市場對非合理經營和投資市場化的制約,有利于釋放金融風險,也有利于培養(yǎng)和提高產品經營者和投資者的風險防控意識和能力,減少潛在的金融風險。 只有參與者有風險意識,金融市場才能更有效地發(fā)揮市場的作用。

目前,我國宏觀經濟和政策基本面穩(wěn)健,金融風險總體可控。 逐漸打破金融產品剛性兌付,個別違約事件層出不窮,短期內會引起局部陣痛乃至強烈反應,但畢竟整體規(guī)模不大,是微觀層面的信用案例,其系統(tǒng)影響無需過分夸大。 即使違約性質比較特殊,也必須相信在中國的政策層面上有足夠的運營空之間,不會導致市場信心扭曲和流動性危機,爆發(fā)系統(tǒng)性的金融風險。

為了更加可靠,可以首先選擇面向高端顧客的高收益金融產品,打破剛性兌付,使各類市場主體增強金融投資的風險意識和觀念。 特別是警告許多普通投資者遠離哪些高收益高風險的行業(yè)。 這需要更多的普通投資者認識到,真正把市場問題交給市場處理,是深化金融改革的未來方向和必然選擇。 (經濟日報記者趙淑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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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“趙淑蘭:超日債違約 金融產品剛性兌付慣例應打破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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